近日,泾源县检察院联合隆德县公安局、隆德县自然资源局,在当事人和见证人的参与下,将8432只非法猎捕的野生中华蟾蜍在隆德县打食沟水库放生。
据了解,野生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保护的“三有”野生动物,有着重要生态、科学和社会价值。泾源县检察院作为我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院,立足检察职能,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。在办理中华蟾蜍、野兔、林麝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同时,坚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步进行,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,又促使犯罪嫌疑人对生态资源损失进行赔偿,助力野生动物保护。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,研判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,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,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,进一步凝聚保护野生动物共识,避免“不刑不罚”,确保“罚当其错”。同时,通过公开审理、现场宣传等方式,以案为鉴,释法说理,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。
2022年以来,泾源县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40余件,办理生态环境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,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监督21件,起诉污染环境、非法狩猎等犯罪11件60余人。(记者 芦淑颖)